簡介
Malvern International(包括「Language in Action」)認為,任何疑慮或投訴越早提出,對所有相關人士越有利,如此才能避免事態惡化。.
鼓勵員工盡快、以非正式的方式向部門經理提出任何疑慮或申訴。然而,如果該事項涉及部門經理,則可向人力資源主管提出,並由其建議後續處理方式。.
本公司謹此鳴謝,並非所有疑難均能非正式地解決,或適合以此方式解決。當發生此類情況時,員工應循以下正式申訴程序處理。.
本政策不構成您與公司之間的僱傭合約的一部分,且可能不時修訂。.
製程
步驟一 – 書面申訴
申訴應以書面形式提交給員工的經理及/或人力資源主管,並應充分解釋申訴的理由,並說明期望的結果。.
申訴應在問題發生或事件發生後的正常情況下三個月內提出。.
步驟二 Investigate
人力資源部將調查或安排適當人員調查該申訴,且可能需要安排一次與所有相關方的調查會議。.
步驟三 – 會議
可召開申訴會議,以與員工討論該申訴。會議通常會在提出正式申訴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召開。.
在進一步調查後,公司將在 5 個工作天內以書面方式確認決定並說明上訴程序。.
步驟 4 – 上訴
如果員工對結果不滿意,他們可以在收到公司回覆後的五個工作日內,以書面形式向人力資源部提出上訴。.
上訴聽證會將在收到上訴信的 10 天內安排,上訴決定為最終決定。.
請注意:需要盡一切合理努力出席調查、申訴和上訴會議。如果員工無故無法或不願出席會議,公司可在其缺席的情況下,根據現有的證據作出決定。.
申訴會議格式 (如適用)
- 在每個階段,員工將收到書面通知確定的會議日期。.
- 員工必須在每次會議開始時,陳述其申訴原因。.
- 經理、人資代表和員工代表(如果適用)可以提出問題。.
- 經理將休會以考慮所提出的觀點。.
- 休會後,經理將親自或直接以書面形式呈報其調查結果。.
調解
在大多數情況下,可以透過非正式的討論或上述的申訴程序來解決問題。.
然而,調解可能作為一種替代或額外的程序是適當的。雙方必須同意調解。.
調解是一個保密的過程,旨在為自願解決所提出的問題找到共同點。調解可透過人力資源部門或外部第三方(例如 ACAS)進行促進。.
調解員可以建議解決爭議的方法,但不得對爭議提出結論或判決。.
政策批准
| 日期: 2025年9月 | 版本: 1 |
| 作者: 凱莉·麥葛瑞格,人力資源主管 | 審核日期: 2027年9月 |
| 由首席執行官批准 李察·梅斯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