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

缺席/失蹤學生的一般政策

A.遊覽中

活動經理應確保學生和代理團體領袖完全瞭解行程 - 在許多情況下,代理團體領袖 / 個別學生會收到一份包含這些詳細資訊的單張。學生應該知道集合地點,以及如果他們與團體走散該怎麼辦。

如果在旅途中迷路,應該告訴學生:

  1. 打電話給他們的機構組長(或他們的朋友)

  2. 前往集合地點等候小組

  3. 撥打 LiA 緊急電話

  4. 找一位警察,並出示一些「語言行動」學生的身份證明(在掛繩身份證上)

活動領導人和機構團體領導人應定期點算人數,特別是在抵達/離開地點,以及分開和重組團體時。

如果學生走失,活動領袖應立即致電中心管理人員,他們將採取適當的行動。活動領袖應繼續嘗試使用手機聯繫該學生。如果該學生來自一個團體,則活動領袖應聯繫該團體的團長,並告知他們此事,並確保該團體的團長協助尋找該學生。

如果臨近下班時間,而小組需要離開,則學生所在機構的小組組長和/或活動領袖應留在集合地 點,以便找到該學生。小組其他成員應與其他活動領袖一起離開。

(請記住工作人員與學生的監督比例。必要時請另一名工作人員接觸該組學生)。

學生在郊遊時走失的情況並不常見,但還是有可能發生。但是,如果我們不能迅速找到他們,那就更罕見了,尤其是在手機已經廣泛使用的今天。

進一步行動

中心經理/福利主任將繼續嘗試撥打該學生的手機。

如果在約定的見面時間 1 小時後仍未找到學生,學校會聯繫家長/監護人,通知他們孩子失蹤了。

如果在集合時間確定後,白天 2 小時內或晚上 1 個半小時內仍未找到該學生,學校將聯繫當地警方尋求協助。

B.現場

班級

如果未滿 18 歲的學生沒有到校註冊,教師應立即通知學校負責人/中心管理人員。

一旦中心管理人員發現有學生缺席,他們會嘗試通過手機與該學生(如果該學生是團體成員,則與團體領袖)聯繫。他們也會聯繫學生所在處所的工作人員。

進一步行動

如果 1 小時後仍未找到學生,學校將聯繫家長/監護人並告知其情況。如果在 3 小時內仍未找到該學生,學校將聯繫警方,告知他們有關情況。但是,如果確實有理由擔心,請不要等待太長時間才通知警方。警方會就應採取的進一步行動提供建議。

C.住家或家庭住宿

18 歲以下的學生有宵禁規定。這是

18 歲以下學生的宵禁時間為週五和週六晚上 11 點,週內其他日子為晚上 10 點 30 分。除非有領隊陪同,否則 16 歲以下的學生晚上回家後必須留在寄宿家庭或住所。

如果學生在下午/晚上的活動結束後沒有回來,或者,如果學生在宵禁時沒有及時回來,活動領隊會通知中心經理(如果在家庭寄宿,已建議寄宿家庭聯絡 LiA 緊急電話號碼)。

中心管理人員隨後會嘗試通過電話聯繫該學生(如果是團體的一部分,則聯繫該團體的團長)。

如果他們在 1 小時內無法找到學生,他們會聯繫家長/監護人。

如果學生在缺席下午/晚間活動或錯過宵禁後 1,30 小時內無法找到,學校將聯絡警方。

本政策同時包含在員工手冊和教師手冊中。我們會在所有教職員(包括教學和操作人員)入職時向他們解釋這一政策。我們也會向所有學生解釋此程序。